案情介绍
2014年十月29日,河南许昌人陈某喜在南昌出差,被南昌公安局东湖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刑拘;2014年11月3日,陈某喜的哥哥陈某仁慕名找到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周泽高主任律师,请求给予帮助,周泽高律师同意委托后,到南昌第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陈某喜,又到办案的刑侦中队知道具体案情,通过认真仔细研究剖析,周泽高律师感觉此案有问题,在证据和事实方面可能存在非常大的疑点,办案刑侦中队向东湖区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周泽高律师出于律师的高度敏锐和职业道德, 决定到东湖区检察院交流探讨此案,经过与东湖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多次交流探讨争论此案的很多疑点,尤其是证据和事实方面;东湖区检察院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此案不予批准逮捕;东湖区公安分局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喜变更强制手段为监视居住,公告陈某仁前来办理其兄陈某喜监视居住手续,2014年11月14日, 犯罪嫌疑人陈某喜仅被采取监视居住,遂走出南昌第一看守所回家。陈某喜兄弟对周泽高律师鞠躬表示感谢恩情,并赠送锦旗一面以示谢意。此案例成功第三证明,刑事辩护需要律师多年丰富办案经验的积累,需要律师的高度办案方法,需要律师的交流争论探讨;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是尤为重要很重点的一个环节,律师要尽量去努力把握!!
办案思路及技巧
此案例成功第三证明,刑事辩护需要律师多年丰富办案经验的积累,需要律师的高度办案方法,需要律师的交流争论探讨;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是尤为重要很重点的一个环节,律师要尽量去努力把握!!
裁判结果
检察院研究决定不予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