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实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法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和实行,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一经查实为不真实民间借贷诉讼,无论当事人是不是申请撤诉,均应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
对已经生效的不真实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如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则第三人可以依据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提出救济请求。
同时,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不真实诉讼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讲解已于2018年正式实行,对于不真实诉讼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不真实诉讼当事人的违法本钱将特别高昂,后果将很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