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法中缺席判决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1.若原告未出席庭审或中途退场,法庭将视为其撤回诉讼申请;而对于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
2.如被告经过正式传票传唤后,未能提供适当的缘由并拒绝出席庭审,或者未经法庭准许即中途离场,则法庭可直接作出判决。
3.若法院裁定不予原告撤销诉讼之需要,并且原告在收到传票传唤后,未能提供适当的缘由并拒绝参加庭审,法庭将同样对该案进行缺席审判。
4.假如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法定代理人未于收到传票传唤后按时到庭,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向法庭讲解并获得批准,不然法庭将对此案进行缺席审判。
5.然而,在针对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之后通过通知方法召唤债务人参与应诉。如通知期结束之后债务人仍然没出现,并且债务关系明确的状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除此之外,在审理期间卖方离开、下落不明,但借贷关系明确无误的状况下,法庭也可进行缺席审判。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与需要准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紧急风险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觉得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进行审察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刑法缺席审判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刑法缺席审判的详细步骤如下:第一,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觉得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会通过通知等方法公告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法院会进行审察,确有错误的会启动再审程序。整个步骤旨在确保法律的公正推行,对在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有效的审判。
3、刑法缓刑适用情形有什么规定?
刑法缓刑适用情形规定如下: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重大不好的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可以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并不是免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有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不然可能撤销缓刑,实行原判刑罚。
缺席判决适用于原告未出席或中途退场、被告经传唤拒不出庭、原告拒绝参加庭审等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未按时到庭也适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务人下落不明且债务关系明确时,可缺席审判。卖方下落不明且借贷关系明确时,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