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法,非婚同居当事人因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不可以享有法定继承权。
虽然这样,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非婚同居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双方存在扶养关系为由提出酌分遗产请求权。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从扶养期间、扶养方法和扶养程度三个方面审察判断双方是不是形成扶养关系。
在酌分比率方面,法院一般考察酌分权人对遗产获得的贡献度,按优先保护弱势一方的原则,依据其在被继承人家庭中的地位、用途确定,最高可比照但低于假设酌分权人具备继承人地位时的份额。
法官提醒,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认同和保护,容易发生权益侵害的情形。老年人的同居关系更为脆弱,一方去世,还可能牵涉到双方各自的法定继承人,容易产生财产分配及遗产继承纠纷。那样,应怎么样减少“搭伴养老”的法律风险?
法官建议:一是提前签订财产归属协议,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二是必要时提前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三是为保障后过世一方有稳定居所,可以在不改变房地产权属、不发生遗赠的首要条件下设立居住权;四是在保障好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双方均与他们子女打造友善的交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