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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违约纠纷案例因“房”而起祸起萧墙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

www.huikebi.com 2025-01-16 法律综合


因“房”而起祸起萧墙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
2008年,王某(男)与纪某(女)经朋友介绍认识,随后双方打造恋爱关系,恋爱后双方协商结婚事宜。经协商,由男方家出资购买坐落于济南高新区某小区住房一套。但因为当时推行限购政策,男方不拥有购买资格,假如结婚以后购买,双方就都没了购买资格。于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以女方的名义签订了房子交易合同。房地产证在结婚以后发放,房地产的所有人名字为女方。
2011年11月双方登记结婚,2012年11月生下儿子。之后,纪某因婚外情自2013年5月擅自离家,与王某分居。王某多次劝说,但纪某执迷不悟。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需要与纪某离婚。
纪某赞同离婚,但需要判令坐落于小区的住房是自己。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第一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中男女双方均赞同离婚,但在分割房子时双方产生了分歧。原告王某倡导房子系爸爸妈妈出资购买,房子应该归男方所有。但被告纪某坚持房子系结婚以前个人购买,是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双方对房子的归属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房子在结婚以前以女方名义购买,假如没直接证据的话,只能说明房子是女方的结婚以前财产。王某一家人悔不当初,没写下字面的证据,目前有理说不清。在律师的提醒下,王,某的爸爸忽然想到,购买房子的房款均从他的个人银行账号上支付,是出资购买房子的直接证明。在这类法律证据下,法院查明,该房是原告爸爸在原告结婚以前全额出资购买,由于限购缘由将名字登记在了女方名下,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产权登记,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应是对其儿子(本案原告)一人的赠与,因此应认定该房地产为原告的结婚以前财产。最后法院作出了房子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分割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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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知识 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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