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加名离婚一人一半吗
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加名,在离婚未必能分到一半。要明确的是,房子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这意味着,即使结婚以后房地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但在实质分割时,并不意味着就能直接平分。
1.加名这一行为,更多的是在房子出售环节产生不同,譬如当只有一方名字在房地产证上时,他理论上可以单方面决定卖房,而不需要征得配偶的赞同,这可能致使配偶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失去房地产权益。
2.离婚时房地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协商与法院的具体判决,不可以简单地以房地产证上是不是有名字作为分割的唯一依据。
2、结婚以前房地产加名后离婚怎么样判
找法网提醒,结婚以前房地产加名后,离婚时的判决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原因。
1.会查询房地产证上的登记状况,但这并非唯一的决定原因。
2.法院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质出资状况、婚姻期间的一同还贷状况、双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程度等。
3.假如夫妻双方可以就房地产分割达成共识,那样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愿进行判决。假如协商不成,法院则会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时房地产分割法律规定
离婚时房地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有关条约。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还规定了离婚时夫妻一同债务的清偿方法。
3.假如一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些,双方需要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类规定为离婚时房地产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