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不同法律场景下的无效情形差异明显。婚姻中,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这是为保障婚姻规范的严肃性和社会伦理道德。合同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推行的、以不真实意思表示推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除非该规定不致使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与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为防止法律行为无效带来的不好的后果,有关建议如下:
1.在婚姻缔结前,双方应确认自己婚姻情况、亲属关系和年龄是不是符合法律需要。
2.签订合同前,知道合同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损害别人权益。
3.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法律行为的有效性。
2、法院不宣告婚姻无效的特殊状况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讲解,存在以下法院不宣告婚姻无效的特殊状况:
超越诉讼时效:如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法院不予支持。譬如重婚者的前婚已合法解除。
主体不适格: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若主体不符合规定,法院不受理宣告申请。
程序问题:申请时未按需要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没办法证明存在婚姻无效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不宣告婚姻无效。
3、法院认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认定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
其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导致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其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采集证据向法院申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当大家探讨法院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时,除去已经知道的容易见到情形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譬如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该怎么样处置。一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和正常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处置原则类似,需从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状况妥善解决。若你对法院宣告无效情形有关的财产处置、子女抚养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