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的病历记录保存多长时间
医院的病历记录保存年限因病历种类而异,具体而言:
1.对于住院病历,医院需至少保管30年。这意味着,在这30年内,住院病历应当完好无损地保存在医院,以备查阅。若在此期间病历遗失或损毁,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
2.对于在医院打造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同样需至少保管15年。这类门诊病历包含病人的就医记录、检查结果等,是病人就诊历史的要紧记录。
3.对于由病人自行保存的门诊病历,如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病人需自行妥善保管,由于这类病历资料对于病人后续的复诊或就诊可能具备要紧意义。
2、医院有无保存病人病历的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医院确实有保存病人病历的义务。
1.依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病人病历是由院方进行保存的。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各类病历资料。
2.当病人提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需要时,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3.住院病历的管理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医院应当妥善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病人、病人代理人或死亡病人的近亲属及代理人都有权查看这类病历资料。